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JIN FENG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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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有温度 家属送锦旗
“检察官,虽然这个案件我妹妹被依法逮捕、起诉,但你们公正办案的态度及热情我非常感动,这个案件我服!”今日,本院侦查监督科收到王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案的被告人家属送来的锦旗,对本院秉公办案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件回顾:2018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与其丈夫曾经营一家房屋中介,期间夫妻二人共同购买金凤区新海家园某公寓,房屋登记在其丈夫名下。2018年4月,其丈夫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陈某某,买卖手续合法,陈某某入住该公寓。此后被告人王某某未经被害人同意2次强行让开锁公司将公寓门撬开换锁进入房间内,最后一次进入时将被害人屋内的所有物品搬离公寓。公安机关接警后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查了王某某涉嫌犯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类证据,认定王某某侵入他人合法购买房屋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但考虑到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按程序处理就案办案简单,但判处结果会引发更深刻的家庭及社会矛盾。承办检察官采用下沉办案法,走访被告人王某某的家属、接触被告人丈夫,在细致入微的劝解与和解过程中促使被告人家属归还了被害人部分财物,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进而感化被告人认罪伏法,争取从宽。该案的办理与情与法,都让被害人、被告人以及家属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撰稿人:万改宁)